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

酵素是怎麼被發現的–酵素的由來

一七五二年,法國生理學家雷歐瑪發現塞在金屬管中的肉溶解了,但他不曉得原由於何。 一七八五年,意大利的拉札洛·斯帕朗宋尼將肉片放入有洞的空金屬筒中餵養老鷹,不久後取出金屬筒,發現裡邊的肉溶解了。 可是他並不曉得為啥肉會溶解,因此繼續數十年進行試驗。酵素後來發現具有溶解肉的效果的物質,並將其命名為胃蛋白酶。他即是蛋白質分化酶的開端發現者。 一八三三年,法國的培安和培洛里將磨碎麥芽的液體效果於澱粉,效果發現澱粉被分化,所以將這個分化澱粉的物質命名為Diastase,也即是如今所謂的澱粉酶。後來,Diastase在法國變 成用來標明全部酵素的稱號。 一八三六年,酵素德國盧萬大學教授休汪在進行胃液試驗中,發現胃液中存在著具有溶解肉的效果的物質,這個物質一旦遇熱就會失掉效果,只需在強酸狀況下才會體現效果。 這個在胃液中可以溶解肉的物質,將其命名為胃蛋白酶,後來又陸續發現許多酵素。只需少數的酵素就可以對許多的物質發作效果,其反響是在水中會活化,在挨近中性的PH值、攝氏37度擺佈時,反響最為活化(胃蛋白酶破例,在強酸下發作效果) 。 「酵素」這個稱號的運用,始於十九世紀後半,英文是enzyme。在希臘文中,enzyme的意思是「在酵母中的東西」,這是一八七二年由居尼所提出的。 酵母中會有製酒時用來發酵的微生物,也即是酵素。 就算運用輾碎的酵母替代活酵母,依然可以讓酒精發酵,這是布夫納兄弟最早發現的,原液酵素可是卻不曉得酵素是由啥東西構成的。 一九二六年,美國生物化學家索姆納(J.B.Sumner,1887-1955)成功的從刀豆中萃取出脲酶結晶。事實上,這個結晶是蛋白質。索姆納萃取出蛋白質分化酶胃蛋白酶,以及胰液的蛋白質分化酶胰蛋白酶,還有蛋白質結晶胰凝乳蛋白酶。 酵素的實體是蛋白質,一九四六年,索姆納和美國生物化學家諾思羅普(J.H.Northrop,1891-1987)因此而取得諾貝爾化學獎。同享同年諾貝爾化學獎的另一位得主是美國生物化學家、病毒學家斯坦利.M.Stanley,1904-1971)。 此外,蛋白質的分子是由一連串的氨基酸構成的無窮分子,原液酵素分子量從一萬到數百萬,氨基酸的數目則從一百個到數万個連接而成。 蛋白質是酵素的實體,但卻不是實質,只不過是酵素的骨骼罷了。 「酵素是蛋白質」的過錯想法,使得酵素營養學的研討遲遲未有發展。 索姆納以為「酵素是蛋白質」因此取得諾貝爾獎,效果卻發作了「吸取蛋白質就可以吸取酵素」的誤解。以此為根底,這今後的六大營養素中就沒有包含酵素在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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